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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再次立法保护 长乐海蚌可望走出枯竭窘境
2014-04-23 09:36:22  来源:东南网  【字号

  记者感言

  保护好海洋资源

  我省是海洋资源大省,具有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保护好这片蔚蓝色的海洋,实现海洋资源永续利用,才能更好地造福人类。从今年4月开始,我省启动海洋资源保护十大行动,确保江河湖海年年有鱼。其中,开展大规模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专项行动,增殖放流总数量将超过10亿尾(只、粒),较2013年翻了一倍。全年共计划放流物种33种,包括中华鲟、中国鲎、大鲵等5个珍稀濒危物种,放流区域涵盖全省9个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及54个县。

  海洋生态·渔业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在即,届时将举办开渔节、巡回展演、公众开放日、“大手拉小手”、“动漫护渔”等活动。希望社会各界积极投入到生态和资源保护行动中来,让福建的海洋生态更加美丽,渔业资源更加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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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乐海蚌资源增殖保护区范围

  《福建省长乐海蚌资源增殖保护区管理规定》对保护区范围作了调整,明确长乐海蚌资源增殖保护区范围为从立桩礁正西3612米开始,折向正南3914米到达梅花五显鼻二级渔港外扩500米界线,转沿长乐市梅花镇东侧沿线至江田镇海螺塔以东1 0米等深线附近的海域,总面积20697公顷。为加强对海蚌亲体和苗种资源的保护,在保护区内南、北各划定一个重点增殖保护区,在重点增殖保护区实行常年禁捕。

  (福建日报记者 何祖谋 文/图)

【责任编辑:徐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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