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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开商品包装影响二次销售? 查验商品情况除外
2014-04-18 10:25:10  作者:夏菁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东南快报讯 昨日,晋安区消委会发布提醒,对于网购商品“七日内无理由退货”,新消法规定前提是商品应当完好,但目前并没有相关规定对“完好”作出明确界定,实践中易发生纠纷。 近日,潘先生在淘宝网上一家名为婴儿床福建工厂直销的网店购买了一张婴儿床,可收到货发现产品木头是裂的,商家仅用胶水黏了一下就寄给消费者,潘先生马上联系了商家协商退货。他本以为新消法实施后,自己能很快顺利退货退款,不想这家店解释,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可以七天退货,但由于潘先生已拆开外包装,不能退货。几经协商,商家同意退货,由潘先生先付运费,之后再退运费。潘先生寄回商品运费共花了120元,可没想到商家只退回了10元运费,消费者不认可,经工商部门调解,商家将运费退还。

  晋安区消委会工作人员介绍,对于网购商品“七日内无理由退货”,新消法规定前提是商品应当完好,“完好”应该是指商品本身完好,不破坏吊牌、污损商品,但消费者拆开包装和封套以查验商品的除外。消费者网购发生消费纠纷或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同销售者协商解决,也可要求第三方交易平台调解。电子发票和凭证可作为投诉依据。

  此外,工商部门也提醒消费者,有的网购商品不适用“七日内无理由退货”,包括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以及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因此有些商品尽量不要选择网购这一渠道。

  (东南快报记者 夏菁 通讯员 张莉 林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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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梦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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