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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实行车险小额人伤快处续:两家保险公司加盟
2014-04-11 00:18:53  作者:陈海东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继“人保财险”之后,10日又有“平安”、“太平洋”两大保险公司加盟仓山警方的“车险小额人伤快处”协作机制(福州晚报3月13日A8版曾作报道),可辐射七成左右路面小交通事故。同时,医疗门诊的理赔额最高提到了5000元。

  “3月12日,我们大队开通汽车与行人、电动车发生刮擦后的车险小额人伤快处机制后,已成功调处小额人伤交通事故12起。”仓山交巡警大队副大队长赵飞说,继“人保财险”加入这一机制之后,“平安”、“太平洋”两家保险公司昨日也加盟了。

  “下一步,我们将规范不同保险公司的工作流程,还要统一他们的‘出险单’(即各保险公司出险时开具的‘小额人伤案件快速处理确认书’)。”赵飞说,仓山警方还向市保险协会提出建议,在全市保险公司推广仓山的“车险小额人伤快处”协作机制。

  “根据平常事故理赔的经验,小伤即便需要入院检查,一般3000元之内就能解决,剩下的2000元就可以用于伤者的误工费、营养费等补偿。”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医疗理赔主管陈朝洪说。最后经商议,平安保险公司提出,可将“经医院诊治后理赔金额授权额度”增至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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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额人伤快处”如何处理

  记者为读者总结一下仓山交通事故“小额人伤快处”协作机制的重要内容。

  1.适用对象:在人保、平安、太平洋三大保险公司投保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

  2.适用情况: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负一定责任,并且第三者财损1000元以内、人伤2000元以内,事故双方同意现场快赔处理或伤者经过门诊检查(平安保险人伤协调金额5000元以内)后,同意立即快赔处理的。

  3.相关程序:汽车与行人、自行车或电动车发生刮碰→报警并报告保险公司→民警到场勘查并制作“小额人伤案件快速处理确认书”、保险公司人员到场→机动车驾驶人与伤者协商后当场理赔(或由保险公司转账理赔)→机动车驾驶人持“小额人伤案件快速处理确认书”去保险公司理赔。

  (福州晚报首席记者 陈海东 通讯员 赵永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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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红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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