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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工商登记从“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
2014-02-19 22:11:07  作者:王玉萍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今年拟推行九项工商登记改革工作,先在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区域试点,争取9月前在全市推行

  福州新闻网讯 《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已经国务院批准。记者19日从市工商局获悉,为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创业活力,福州拟推出九项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先在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保税港区、台商投资区等4个国务院审批的开发开放区试点,争取9月前在全市推行。

  这九项改革措施包括:

  1.试行“先照后证”登记制度。除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等事项外,改变以往“先前置审批后办照”的做法,最大限度压缩前置审批目录并先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简化注册手续;

  2.试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其他公司一律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3.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4.简化经营场所登记手续。允许同一地址登记多家公司,允许确实不要具体经营住所的新型创业企业统一登记在“秘书公司”,减少创业成本;

  5.放宽经营范围登记。企业在登记时,可灵活表述经营项目用语;

  6.延伸“直接登记制”。允许鼓励类、允许类外资项目在试点区域内直接申请注册登记;

  7.推行外商投资企业电子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

  8.建立异常名录制度,让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9.推行证照合一登记制,探索试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简化企业办事流程。

  据了解,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已被列入今年我市外经商贸工作的重点。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家此次出台改革方案,主要以注册资本作为改革突破口,福州的九项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中,试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将年检制度改革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简化经营场所登记手续就属于此次《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内容,其余内容则为福州对国家改革方案的延伸。

  据介绍,早在2011年,我省工商部门就主动探索简政放权,推出注册资本零首付制等改革举措,走在全国前列。根据省工商局出台的规定,对在福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设立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下的内资有限公司,允许注册资本零首付;在福州市先行先试免收工商注册登记费。此外,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内台商投资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企业,可免予提交审批机关文件,直接申请注册登记,若提交材料齐全,一律当天核准。

  更宽松的资本准入,更简便的注册登记,让不少企业实实在在享受了改革红利。来自市工商局的数据显示,到去年11月底,受益于注册资本零首付制的企业就达到2488家,免收工商注册登记费每年约可为我市投资者节省4000万元的成本。截至目前,已有90多家台资企业运用直接登记制进行了注册,占平潭外资企业总数的七成。

  (福州日报记者 王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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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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