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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建言助推城镇化建设 建土地供给多元化机制
2014-01-06 07:08:15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现状剖析:

  部分体制性制度性因素制约发展

  民建福州市委会集体提案认为,福州小城镇改革建设试点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城镇发展总体规划滞后,衔接和协调不足;制约小城镇发展的体制性、制度性因素依然存在;城镇人口、产业集聚效应尚未显现;资金投入不足制约城镇发展;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不完善,项目征地难。

  特聘委员叶道明说,近年福州的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统筹协调发展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二者并没有完全运行在协调发展的良性轨道上。

  他认为,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统筹发展的长效机制运作乏力,对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统筹协调发展问题,部分干部群众在思想上存在一些模糊认识;尚未形成城乡统筹发展的总体规划和指标体系,部门之间、乡镇之间协调性差,缺乏必要的规划控制手段;小城镇建设、旅游开发等没有总体规划,目前还停留在探索实施阶段;支持小城镇建设和工业园区发展的政策不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筹资渠道窄,乡镇拿不起、银行贷不到、土地收益用不上、民间投资进不来;支持社会事业发展的政策不完善,特别是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除国家投资以外基本由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负担,筹资渠道越来越窄。

  委员建议:

  城镇化建设探索建立土地供给多元化机制

  关于城镇化建设,民建福州市委会提案称,福州要尽快出台《福州市城镇化发展规划(2013-2020)》等文件,形成城镇一盘棋、周边城镇相互呼应的系统效应,使小城镇成为连接广大小集镇、农村与城市的纽带;消除推进城镇化的体制和政策障碍,打破城乡分割,逐步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新型城乡关系,从体制和政策上为小城镇建设创造宽松的环境。

  叶道明建议,把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统筹协调发展工作列为县(市、区)和乡镇各级党委、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强化责任机制;强化市直各部门参与意识;形成城乡一体的发展规划体系和政策体系;加强福州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统筹协调发展规划制定,完善支持福州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统筹协调发展的政策;在坚持政策垄断土地一级市场、规范培育二级市场的前提下,探索建立我市土地一级市场供给主体多元化的机制;探索建立城乡公共财政体制,实行重点城镇财政超收部分全部留给镇级财政的办法。

  新农村建设:

  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

  关于新农村建设,民建福州市委会提案建议,重点发展第二、第三产业,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方式多元化,重点做好农产品的精加工、流通、储存等,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和经济效益;从政府土地出让金和土地储备增值收益中按一定比例提取一笔特别基金,用于保障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为失地农民办理失业保险,对享受两年失业保险后依然缺乏就业能力、生活困难的,为他们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消除就业障碍,把失地农民纳入城镇就业创业体系,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在资源方面,叶道明建议调整教育布局,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全面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大力普及农村高中阶段教育,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整合城乡卫生资源,健全以乡镇卫生院为主的乡村卫生服务网络;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兼顾基本医疗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突出抓好水利、能源、交通、通讯设施和康居工程建设,完善供水、防洪和水生态环境保障体系,搞好水资源的综合开发和保护利用;积极探索建立城乡一体的污染防治监控管理体系,加大对各类污染源的治理力度。

  在保险方面,叶道明建议逐步把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从城市向农村延伸,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促进农民由土地实物保障向社会统筹保障转变,力争到2015年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

  针对新农村建设的融资问题,叶道明建议,可实行谁投资、谁所有、谁经营、谁受益,逐步把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推向市场,引导社会投资、民间资本在城镇和农村自由流动;把农村信用社作为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合作金融组织,发挥福州商业银行的作用,探索建立股份制的农村合作银行,增设农村金融服务网点;结合福州实际,探索采取互换、转让、转包、出租、入股、招标承包等方式流转土地;做好农民转移就业培训,造就新型农民。

  (福州晚报记者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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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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