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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68位股民已加入对光大起诉行列 4类人可索赔
2013-09-06 09:44:53  作者:陈蓝燕  来源:东南快报  【字号

  等证监会正式下达处罚书即可启动诉讼

  “8·16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已经过去半个多月,但股民的维权之路才刚刚开始。

  根据《证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因内幕交易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且权益受损的投资者都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王建徽表示,根据相关规定,确定光大证券内幕交易实施日为2013年8月16日11时05分后,光大证券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有如下4类:

  即在从2013年8月16日11点05分开始到当天下午2点45分,这一区间内买入各类股票(不包括光大证券),发生亏损的投资者;异动时买入光大证券,或异动前就已持有光大证券,目前仍持有或已卖出发生损失的投资者;从11点05分开始到下午2点45分,买入或者卖出股指期货的投资者;另外,在该区间买入50ETF、180ETF等基金投资者,理论上也可参与索赔。

  在索赔之前,潘鹏飞建议投资者准备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上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卡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基金/期货交易对账单原件(从2013年8月16日11时05分后第一次买卖至今,交易时间应打印出买卖的具体分钟)、联系电话及地址、邮编。

  “目前证监会对光大证券的处罚还处于初步意见阶段,光大证券还可提起行政复议。等到证监会正式下达处罚决定书,投资者即可启动索赔诉讼。”潘鹏飞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王建徽建议投资者在行政处罚书作出两年内提起诉讼,超出时间视为无效。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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