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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明月“赏月险”照赔 保险公司以天气预报为准
2013-09-23 10:32:21  作者:廖庆升  来源:海峡都市报  【字号

  海峡都市报23日讯 在业内引起争论的中秋赏月险,在中秋夜揭晓。而根据天气预报公布信息,在9月19日20时至9月20日凌晨2时的时间里,共有9个城市出现阴雨天气,可以获得赏月险赔付。福州在9个获赔城市之列。不过,不少福州市民发现,中秋当晚其实看到了月光,买了赏月险的市民,中秋夜保险赔付和月光一起收。

  8月30日,福州的苏女士在网上发现,一家保险公司推出赏月险,售价99元钱,送一盒月饼,而且如果中秋节当天看不到月亮,还能赔付188元钱。苏女士买了一份。

  9月19日傍晚,苏女士打开天气软件,发现当晚福州天气为阴天,而按照保险公司规定,天气预报为阴天可获得赔偿。

  当晚8点多,苏女士走到阳台上一看,发现夜空中月色皎洁。而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自己既能拿到赔偿金,也能欣赏到明月。

  苏女士在网上和保险公司的客服联系,表示月饼已经吃了,也看到了月亮,赔付的钱就不要了。而客服回复,当晚福州的天气预报为阴天,所以公司必须遵守合同约定赔偿。

  昨日,记者也联系上了这家保险公司的客服。对方表示,被保险人投保该险种后,如果在9月19日中秋节当天夜里看不到月亮,就可以获得赔偿。理赔标准则以当天20:00至次日2:00中国天气网的天气播报进行评判。如果在这一时段内,天气播报该城市为阴天或雨天,则界定为未能看到月亮,可获得理赔,如果这一时段内为其他天气情况,则界定为可以看到月亮。

  昨日,苏女士账户收到保险公司赔付的188元钱。她选择在网上为山区的孩子购买了63份免费午餐,按照一份3元钱计算,她还多出了1元钱。

  (海峡都市报记者 廖庆升)

【责任编辑:黄新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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