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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中心的车位价格暴涨 成本10万元卖30万元
2013-09-11 10:41:12  作者:江海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而如果是将这些钱用来购买小户型呢?

  在闽侯上街,目前有不少面积30平方米到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在出租,月租金从950元到1300元不等。而这些小户型房源,当初的价格不过二三十万元,现在的价格也只要三四十万元。

  也就是说,如果从购买出租的角度来看,购买车位出租,其租金回报远低于同等价格的小户型住宅回报。

  尽管如此,还是有不少人愿意投资车位。在他们看来,从投资的角度看,车位的投资回报率比不上房产、股票等投资渠道,但属于不动产投资,风险是比较小的。而且虽然现在车位配比要达到1:1,但城市中私家车的增长需求远远大于车位数量。而且车位一般随住宅发售,售完后新建的几率非常小。所以从长远的角度看,及早根据自身需求考虑车位问题是必须的。

  那么,现实是否真如他们想的那样,投资车位会持续增值呢?

  2011年初,记者一位朋友秦先生在浦上大道一个小区买了2个车位,每个19万元。“我买的时候,就是觉得买股票风险太大,买楼房投资太高,而买停车位风险小门槛又低,虽然出租肯定是不划算的,但过几年转手可以赚一笔。”当时秦先生认为,这个小区的车位过3年会涨到30万元一个。一晃3年过去,车位价格倒是涨了,但也就是涨到了23万元一个,算上利息,他其实是赔了的。而且开发商手上还有不少车位没有卖出,价格差不多,导致现在他手上的车位根本卖不出去。“我现在只能把车位出租,每月300元。就算以后车位租金会逐步上涨,我这笔也是赔本买卖,怕是要20多年才能收回投资。”秦先生告诉记者,他现在后悔买那么多车位了。

  福州多家房产中介公司负责人也表示,就本地的情况来看,车位转让一般是和住宅搭配出手的,单独出售车位的很少。因为现在很多小区停车的租金还算便宜,车位售价却很高,投资回报的时间过长,所以就算车位紧张,投资车位的人也不是很多。而且车位投资范围比较狭窄,一般只有在这个小区居住了,才会有购买车位的需求,所以目前投资车位的人不是很多。“不是手头钱很多的人,一般不投资车位。有钱人买上几个车位,甚至十几个车位,现在也不稀奇。”

  此外,车位投资也不像想象中的那么简单。按规定,车位只能出售给本小区业主,一户限购一个,有富余时才可申购第二个。哪怕是二手车位,也不能向小区业主以外人士转让。

  为保利润开发商卖车位有“囤”有“推”

  车位销售价格持续上涨,而车位出租价格却提升缓慢,这样的矛盾局面,也使得开发商在车位的销售商采取了看似矛盾的策略,有的是“囤”,有的是“推”。“养鸡不如倒蛋,盖房不如囤地。”这本是人们对一些开发商拿到土地后缓慢开发、等待升值后再发售模式的调侃。不过,随着国家再三重申将坚决查处囤地、炒地等违法违规行为,加之市场风向的转变,越来越少的本地开发商通过“囤地”来获利而代之以快速开发,快速周转。对很多开发商来说,“短平快”的快销模式,已经是一种标准策略。

  然而,车位价格的迅速上涨,使得部分开发商在车位销售上采取了不同的策略。有楼盘业主告诉记者,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仍然对车位进行“控盘”,甚至在住宅房源基本销售完毕的情况下还迟迟不销售车位。这样做的目的就是最大限度提高车位价格,以获得更高的利润。例如,一个2007年秋季就开始销售的楼盘,车位销售一拖就是2年,2007年价格七八万元的车位价格卖到19万。而到了今年,该楼盘“收尾”放出来的车位,价格一个已经要二十三四万。

  而在另外一方面,为了将业主眼中“价格离谱”的车位卖出去,部分楼盘中,小区车位只卖不租,甚至不让未买车位的业主进小区。“小区车位只卖不租,以前人少时停车还好,现在入住的人多起来,每天都上演停车大战。”房子在金山的林小姐说,她所购买的楼盘车位为25万元左右,由于住户都是年轻人,经济能力有限,很多人都选择不买车位,打算租车位缓一缓。没想到,为了卖车位,开发商宁可将车位空着也不出租,只有买车位的业主才让开车进去。

  只售不租,是否已成惯例?在记者调查的新建小区中,有两成的车位产权属于开发商的小区明确表示不接受租赁。只售不租,让交付几年的次新小区停车问题矛盾越来越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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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买地下车位一定要分清使用权与产权

  “车位说是卖给我,但是合同上写的却是租给我20年。”采访中,不少业主表示,部分开发商用“长租”的方式来“卖”车位。“这种情况,就是地下车位属于人防工程。占用人防工程的车位不同于普通车位。”福建中美律师事务所的林律师表示,一般小区车位权属大致有三种情形:一、开发商自己投资建设,拥有完全产权;二、业主分摊建设费用,按比例共有产权;三、按《防空法》要求在城市商品房开发中应修建的地下防空工事。一般情况下,如果是人防工程无法给个人办理产权,同样,开发商也不能随意进行出售,只能签订使用权租赁合同,最高租赁年限为20年。

  不过,记者也获悉,由于近年来关于人防地下室的产权问题引起的社会矛盾和纠纷日益增多,国家人防办正对人防地下室产权归属问题进行调研,拟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从目前我省多个设区市的情况看,对于防空地下室改造而来的停车位,只要开发商把所有的手续办齐,竣工验收合格,是可以跟房屋一样,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的。

  (福州晚报记者 江海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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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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