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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股民一天接3个荐股电话 谨防3类非法证券活动
2013-08-01 20:09:42  作者:陈玲云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谨防三类非法证券活动

  为了提醒股民谨防非法证券活动诈骗,福建证监局近日对外新公布5起非法证券活动典型案件,这几起案件涉及三类诈骗活动。其中,两起为以证券投资咨询为名实施诈骗;两起为代理买卖未上市公司股票;另一起为开设虚拟证券交易平台。

  一是以证券投资咨询为名实施诈骗。如廖俏丽、李宝光担任“华蚨投资有限公司”(未工商注册)经理,伙同招聘的多名业务员,利用从网络上购买的股民信息,随机拨打电话,编造虚假事实,提供所谓可升值股票,骗取“会员费”、“不泄露信息保证金”、“给炒股老师的好处费”等各项费用,利用可控制的他人银行账户累计骗取资金68万余元。去年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廖俏丽、李宝光等人构成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7000元。

  二是非法代理买卖非上市公司股票。另一类常见的非法证券活动就是推荐原始股。不法中介鼓吹某公司即将在境外上市,此时买入原始股待公司一上市就可获利好几倍。前几年陈盛标未经批准,以个人名义代理买卖未上市公司股票,非法代理18人购买未上市的四川国虹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累计64.5万股,金额达97.52万元。此外,陈盛标与汤丽(另案处理)注册成立福州市金胜融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陈盛标任副总经理,汤丽任总经理。陈盛标等人未经批准,组织下属采取随机拨打客户电话的方式,为不特定对象代理购买未上市的哈尔滨联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累计30.85万股,金额达131.922万元。去年,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理认定陈盛标未经批准,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扰乱市场秩序,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

  三是非法开设虚拟证券交易平台。前年吴林扬伙同他人设立福州阳光创财财务顾问有限公司,在不具备有关经营证券期货资质的情况下,通过电话传销的方式诱使股民在其代理的GFX虚拟股票交易平台上进行股票交易,非法骗取钱财。

  该案犯罪手法新颖,主要特点有:首先,使用虚拟股票交易平台。吴林扬及其团伙对外推荐的美国GFX虚拟股票交易平台,未与沪、深证券交易所真正连通,受害者在该平台上交易的股票不具有真实的股票权利。

  其次,采取多种手段诱骗受害者增加交易量。该团伙为获取最大利益,采取放大初始投入资金10倍、开展所谓“融资融券”业务、采取“T+0”交易等非法方式放大成交量。再次,收取各项高额费用。每笔交易收取成交金额的千分之四作为手续费;收取当日未交易股票账面价值的万分之五作为“过夜费”。去年9月份,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吴林扬代理虚拟股票交易平台,涉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福州新闻网记者 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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