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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损险实价投保仍难如愿 投保多默认新车购置价
2013-07-30 18:24:22  作者:陈玲云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去年中保协正式发布商业车险示范条款,允许客户在购买车损险时可以按实际价值投保,此举意味着颇受争议的高保低赔问题将得以解决。记者30日了解到,目前该规定暂未正式实施,客户在投保时仍难以按实际价值投保。

  车损险投保默认新车购置价

  据了解,去年3月份《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简称示范条款)正式发布。条款明确规定,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金额除了可按新车购置价外,也可按投保时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或者双方按照市场公允价值协商确定。这使得客户在投保时多了选择余地。

  不过时隔一年多,车主仍难享受到多重选择服务。记者注意到,各财产保险公司电话车险官网报价,车损险投保选项多数默认为新车购置价。

  30日,在榕一家财产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车损险目前只有按新车购置价投保这一方式,其他方式暂未开通。

  另一家财产保险公司车险部负责人解释说,虽然去年示范条款已出台,但截至目前仍未正式实施,公司仍执行原有条款。绝大多数客户按新车购置价投保,如果客户有要求日常也可按实际价值投保,但按现行条款规定,一般要求投保金额不能低于新车购置价20%。

  车损险不同投保方式理赔不同

  据业内分析,新规迟迟未能实施与一些细节未厘清有关。车损险不同投保方式会有不同的结果。客户按新车购置价投保,更换配件时就可足额赔付。相反,按实际价值投保,理赔额就要按比例打折,因为配件是全新的。

  现实中绝大多数车险报损均是部分损失,只有发生汽车全损情况下才会出现高保低赔问题。如客户按15万元新车价投保,但全损理赔时,保险公司只能按现时折旧价10万元赔付。

  此前,示范条款只是明确投保方式,但并未说明怎么赔的问题。今后按实际价值投保出险后,理赔是否延用此前打折或者其他做法有待厘清。

  (福州新闻网记者 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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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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