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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发票办法施行 榕税务部门:与网店征税无关
2013-04-02 08:18:25  来源:海峡都市报  【字号

  海峡都市报讯 “随着网络发票系统的铺开,查验假发票显得轻而易举。”从昨天开始,《网络发票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开始施行,福州税务部门的相关人士如是表示。

  对于此前有外地媒体报道“网络发票将终结网店的免税时代”,税务部门则表示,网络发票只是开具形式的变化,与网店征税无关。目前,福州已经有多家企业开具网络发票。

  输入发票信息即可查询真伪

  记者了解到,《网络发票管理办法》是今年1月25日审议通过的,从4月1日起施行。根据这一《办法》,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开具网络发票应登录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如实完整填写发票的相关内容及数据,确认保存后打印发票。

  记者昨天看到一张由长乐某酒店开具的网络发票,和以前的发票相比,这张发票除了纸张较大外,内容等均与以前没太大差别,不过,在发票最后,则注明该发票信息可通过税务部门的查询平台查验真假。税务部门表示,单位或个人取得网络发票后,在查询平台上输入发票号码、代码等信息,就可及时、便捷地查询、验证网络发票信息的真实性。而在以往,套开发票、“大头小尾”发票很难鉴别,即使是税务部门,也只有实地核查后才有可能判别。

  实际上,虽然《办法》是昨天开始实施,但是我省早已经开始了试点,截至去年底,全省已推行网络发票用户65113户,实际开票户数50351户,开票总份数588万份,开票总金额2075亿元。而根据《办法》,国家将积极推广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这意味着,我省消费者将越来越常接触到这样的发票。

  网店开始征税?误解

  那么,网络发票推开后,是不是像一些媒体所称的那样——网店开始征税?

  根据税务部门的解释,实际上,这是一种误解,网络发票和对网店征税并不是同一件事。网络发票只是开具形式的变化,并方便买卖双方的查验。而像一些小网店,是按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的纳税标准来缴税,也就是说,电商如果月营业额不足2万元,则不需缴税,而这与实体店相同,也并非由网络发票的推行带来。

  (海峡都市报记者 杨阳)

【责任编辑:邱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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