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财经资讯
红木制品等级标准试点 榕多数家具相关证书缺失
2013-03-18 13:39:08  作者:李永华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红木制品等级》标准已于本月起在京津晋等地试点实施。业内人士表示,该标准有助于进一步规范红木家具市场诸多乱象,而消费者今后可以参照红木制品等级证书选购红木家具。不过,17日记者走访发现,新标准实施后,目前福州市场上仅有个别品牌红木家具配有红木等级证书,而大多数品牌红木家具产品相关证书仍处于缺失状态。

  据介绍,《红木制品等级》(SB/T10759-2012)日前由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红木专业委员会负责起草,商务部负责正式发布。该标准按照树种、心边材、材质、含水率、产品要求、设计及工艺等各项内容,将红木制品分为国家特级、一级、二级、不合格级等多个等级,并颁发红木制品等级证书。

  其中,特级和一级红木制品的认定,由国家级检验机构、行业检验机构,或国家、行业委托的法定检验机构出具质量等级检验证明,并由国家级行业主管机构或团体组织行业审定会审核通过。二级和不合格红木制品由企业在地方评定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下,依据标准组织评定。“由于一直以来没有产品等级标准,红木制品在生产和销售时无章可循,产品质量良莠不齐,生产企业没有统一的制作标准,销售商卖红木产品时全凭‘一张嘴’,更有甚者以次充好,坑害消费者。”昨日福建省家具协会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红木制品等级》是我国首个针对红木制品的重要基础性标准,它的颁布与实施有望终结红木制品生产与销售的混乱局面。其不仅能够及时、有力地解决目前红木市场价格涨跌无度、质量问题频出、管理制度滞后、行业标准缺失等突出问题,而且还将推动红木制品工艺与技术的进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使红木行业朝着规范、有序、健康的方向发展。

  今年3月起,《红木制品等级》新标准已率先在京津晋、长三角及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和红木产业聚集区试点实施。在上述地区,消费者可凭权威机构出具的红木等级证书放心地购买红木家具。

  不过,对一些不了解红木家具产品的福州消费者来说,近期还是要失望了。

  17日,记者走访福州多个家居卖场及一些红木家具品牌如浩博、尚品坊、天安等了解到,多数红木家具厂家和销售商都表示并未接到执行《红木制品等级》的通知。而红木家具店面中的销售人员更是普遍不了解红木等级新国标。“我们门店的产品百分之百是真实红木,但一直没有红木等级相关证书。”一家红木家具店的店员这样表示。而记者走访发现,有一些经营年限较久的红木家具店铺会在产品上标出产品名称、材料名称、材料产地等信息,其他信息则鲜见。而更多的商家只是在产品上标注名称、产地、价格。

  那么什么时候市民在福州市场也可以买到带有红木等级证书的红木家具产品?据福州红木家具业内人士介绍,目前中国红木委已经制定《红木制品等级》标准实施细则:2013年3月首批试点范围将覆盖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和红木产业聚集区;2014年,将覆盖所有地级以上城市;2015年1月1日,将在全国实施。因此,榕市民有望在明年买到带有等级证书的红木家具。

  (福州晚报记者 李永华)

  (版权作品,未经福州新闻网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陈玲云】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