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财经资讯
读书有公立校居家有公租房 来榕务工是理想选择
2013-02-16 22:05:27  作者:李晖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核心提示:

  免费的公共就业服务、宽松的户口迁移政策、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受教育的权利、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福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劳动力资源的引进和外来劳动力就业环境的改善,多项工作走在全国、全省前列。“有福之州”已成为外来务工人员就业的理想选择。

  大多数企业月薪2500元以上

  2011年,国务院批准了《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海峡西岸经济区上升为国家战略,福州在这一重大历史机遇前,迎来了新一轮的发展热潮。作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唯一的省会中心城市,福州正致力于推进榕台产业深度交流和合作,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促进重点产业转型升级,打造在全国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基地和闽江口榕台产业对接集中区。

  经济的持续发展,带来大量的劳动力需求,也为外来劳动力的就业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记者从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获悉,目前,福州市大多数企业月基本工资在1800元以上,含加班的月工资在2500元以上,并提供较好的食宿条件和缴纳社会保险。

  为打造福州企业诚信用工的品牌,2011年,福州市又在全国率先开展企业诚信用工承诺活动,用工企业确保招聘宣传与实际待遇相一致,并接受社会监督。

  据介绍,目前在福州的外来劳动力已达150多万人。其中,中西部劳动力占一半以上。

  “有福之州”是就业理想选择

  子女就学、住房、劳动维权……针对这些涉及广大务工者切身利益的问题,福州市委、市政府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来保障务工者在福州安居乐业。

  成立人才储备中心>>

  主要面对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按照略高于福州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储备人才提供一年生活补助费和免费住宿;免费提供档案寄存、人才供求信息、择业咨询指导、推荐就业服务;实行人才去留自由政策。

  宽松的户口迁移政策>>

  在福州中心城区居住,连续居住且办理《暂住证》或《居住证》满5年,年龄40周岁以下,无违法犯罪记录,未违反福州市计划生育管理有关规定,具有合法稳定住所,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实际在用人单位工作满3年,且已办理社保手续,可将户口迁入居住地。在福州所辖其他县市城区居住2年就可以将户口迁入居住地。

  免费公共就业服务>>

  福州市所有县(市)区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全面对外开放,提供“零收费”服务,对企业培训农村劳动力上岗予以专项经费补助。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每周的星期三、星期五都在市劳动保障大厦一楼举办招聘会。正月十五前后,市劳动保障大厦一楼将天天举办招聘活动,企业和所有求职人员均免费。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无忧>>

  对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只要具备“三证”(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父母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父母双方半年以上的暂住证或居住证),就可由其父母暂住地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对于不具备就读公办学校条件的,由县(市)区教育局协助其与本县(市)区的民办学校对接。

  建立维权绿色通道>>

  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设立“投诉岗”,并公开投诉电话、投诉地点,采取现场投诉、集中办公等方式处理拖欠农民工资、非法劳务中介、劳动争议等方面的举报、投诉。接到投诉,派专人受理,做到快接快报快结。对建筑施工企业实施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提供公共租赁住房>>

  外来务工人员在本市五城区务工且在本市五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6年,外地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市五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1年,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实施重点企业“以工引工”政策>>

  外来务工人员一次性引进与本人户口在同一个地市范围的劳动力3人以上(含3人)到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稳定就业的,按200元/人一次性给予奖励。

【责任编辑:陈玲云】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