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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试点一年 我市纳税人累计减税达10.96亿
2013-12-27 21:33:07  作者:吕路阳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27日从市国税局获悉,自去年11月1日开始实施营改增试点以来,全市纳税人已累计减税10.96亿元。

  从营改增一年申报情况来看,与按原营业税方法计算的营业税税额相比,全市纳税人累计减税10.96亿元。其中,非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进项抵扣内容增加,直接享受结构性减税的政策优惠,与营改增前抵扣范围相比,非试点纳税人新增抵扣税额4.14亿元。全市试点纳税人减税6.82亿元,减税面达96.57%。

  小微企业在营改增试点改革中受益较多,1.72万户小规模纳税人中,绝大多数是小微企业,与按原营业税方法计算的营业税税额相比,税收减少1.59亿元,降幅达41.66%。

  据统计,截至11月底,累计有730多户试点纳税人增加税负,占11月底2.14万户试点纳税人的3.43%。增加税负户数最多的为交通运输业,该行业中主要增负企业多为从事陆路运输的一般纳税人。但从行业方面分析,一般纳税人税收“整体减少”。减税企业集中在文化创意服务和物流辅助服务行业,交通运输业也自1月起出现税收下降势头。

  (福州日报记者 吕路阳 通讯员 谢能雨 张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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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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