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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出台治税考核奖惩办法 73项涉税信息定期报送
2013-11-20 21:20:04  作者:吕路阳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20日从市国税局获悉,市政府日前研究出台《福州市综合治税工作考核奖惩暂行办法》,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继市人大颁布税收保障决定和市政府出台实施地方税收保障办法之后,我市出台的又一个重要的地方税收保障举措。

  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37个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和公用企业事业单位应定期报送73项涉税具体信息,并规定了具体时限。对提供的涉税信息资料与规定格式不符的,超过规定期限传送信息资料或未传递的,涉税信息资料提供不完整的,都将予以扣分。该办法还规定国土资源、房产管理部门等12个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要在办理土地、房产登记等相关环节进行税收协作控管,违反规定的予以扣分。

  该办法还明确了奖惩措施,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力,不按规定传送涉税信息资料,或涉税信息内容严重失真、时间滞后,以及未按规定进行税收协作控管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

  (福州日报记者 吕路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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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新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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