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财经资讯
新《旅游法》实施 没了强制购物游客仍花冤枉钱
2013-10-30 10:37:51  作者:朱丽萍  来源:海峡都市报  【字号

  质疑团费猛涨等于提前支付购物费

  记者从福州多家旅行社了解到,今年“十一”黄金周后,北京、桂林、云南等国内不少旅游线路报价同比普涨千元。

  福州李女士说,《旅游法》实施后,旅行社的团费都更高了,“我本以为团费包含了所有费用,可咨询后却发现自费项目还是不少,让我心里很没底。”

  “以前我们出游,到购物点还可以坚持不买东西,而现在团费高了,就相当于提前支付了这笔购物费用,加上自费项目,钱其实并没有省下来。”福州张先生担心,花钱去自费项目,却又遭遇陷阱。

  对于“自由时间”,市民也颇有微词。福州一市民告诉记者:“国庆去的台湾,在阿里山导游说自由活动两小时,我们不知道该去哪儿,只能在山上转悠。”该市民抱怨,取消了购物环节,旅游行程不仅没有更丰富,反而“注水”了。

  业内新法是否成空文考验监管力度

  日前,国家旅游局对《旅游法》作出解释,新法重点规范的是旅行社通过安排游客,在其指定的具体购物场所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项目而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并非禁止旅游者购物或参加自费项目。游客可以在旅游行程中的自由活动时间内,自愿、自主地安排个人的购物、自费等活动。

  记者了解到,早在2009年国家旅游局就曾“叫停”零负团费、强迫购物,规定刚出台时的确很严格,但几个月后执行力度下降,零负团队卷土重来。“《旅游法》实施快一个月,目前国内还未发现有旅行社因操作不规范,而遭旅游主管部门处罚。”因此对于后市发展,福州旅游业内人士认为,旅游是否暗藏零负团费、强迫购物、强迫自费,旅游线路报价上涨究竟是暂时的还是长期的,最后还是要看旅游主管部门对新法的执行力度。

  (海峡都市报记者 朱丽萍)

【责任编辑:陈玲云】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