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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调整优惠政策标准 今年起购房契税最高减半
2013-01-25 22:21:57  作者:张铁国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25日从闽侯县住建局获悉,该县对购房契税作出相应调整,今年1月1日起,市民在该县购房所付的购房契税最高可优惠一半(以购房合同在房管所备案时间为准)。

  闽侯县住建局介绍,该县此前出台的“房屋实际成交价格每平方米6200元以下享受契税优惠”的规定已不合时宜。经过综合调研,该县决定将原来的优惠条件更改为,实际成交总价款低于或等于120万元/套、住宅小区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内,可享受房屋交易税费中的契税优惠政策,三者缺一不可。

  “按原来的规定,房屋实际成交价格每平方米6200元以下,家庭首套单套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含)收取1%的契税,90平方米至144平方米收取1.5%的契税,每平方米6200元以上收取3%的契税。”闽侯地税局税政科负责人说,假设购房者在闽侯买1套住宅小区容积率在1.0以上、建筑面积100平方米的单套房子,售价每平方米8000元,按照原有标准,需缴纳3%的契税,即2.4万元;而根据新标准,交1.2万元即可。

  (福州日报记者 张铁国 通讯员 张存金 朱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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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池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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