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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老师”指导操作 江西投资者一天亏11万余元
2013-01-23 11:25:10  作者:杨剑峰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记者随后拨打张经理手机电话,询问张经理公司在哪儿办公,想到现场了解一下情况。张经理称在电话中交流就行,当记者表示已来到环球广场查找过,找不到公司办公场所。对方称客户可能地址记错了。“公司办公场所具体在哪儿?我现在过去见面交流。”记者进一步询问道。张经理随即以有事不方便为由挂掉电话。

  22日下午记者按万先生提供的网址登录,页面显示的是河北滨海电子商务中心,该中心从事多种商品现货交易。记者拨打客服热线,客服人员称福州有几家代理商,但代理商没有称为“福州营业部”的。记者想查询福州代理商具体营业地址时,对方却称不方便透露,公司要保护客户信息。

  律师:经营场所不能“保密”

  万先生说,当初对方只让他提供身份证号和银行卡账号代开户,并未签订相关合同。出现大幅亏损后他打电话联系,对方称投资盈亏由客户自行承担。昨日张经理在电话中称,他们只提供买卖建议,具体由客户操作,投资风险应由客户承担。河北滨海电子商务中心客服人员回复称:公司严禁代理商代客户操盘,代理商提供买卖建议,出现纠纷由客户与代理商协商。

  福建方圆统一律师事务所王建徽律师表示,从万先生的遭遇来看中介存在不规范的地方。代理商未与客户签订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同时从主体上看,代理商应依法登记,如没有登记注册就是违规经营,并且经营场所须公开。他说,中介未与客户签定相关合同,规范双方权利义务,这给客户维权造成较大困难。

  据了解,近年各地纷纷出现各类交易所,有从事黄金、白银贵金属交易的,也有从事农产品等现货交易的。这些交易所多采用会员模式,由会员发展代理商开展业务。机构由营销和服务团队组成。营销团队负责打电话拉客户,服务团队则负责提供日常信息、操盘指导等。为使交易活跃,客户被劝诱开户后,业务员会给客户推荐指导老师并发送买卖操作建议。为此,2011年下半年国务院出台《决定》要求,除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或国务院批准的从事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外,任何交易场所均不得将任何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不得采取集中竞价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等。22日在榕业内人士表示,经过整顿后中介有所收敛,但误导营销等不规范行为仍然存在,仍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

  (福州晚报首席记者 杨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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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池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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