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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一市民买了重疾险 动脉瘤开刀却拿不到赔偿
2012-08-17 10:57:54  来源:东南网  【字号

  保险公司:有功能障碍才赔偿

  记者还从此家保险公司了解到,该险种条款中对承保的“一类重大疾病”和“二类重大疾病”的种类和定义都进行了明确约定。动脉瘤属于“一类重大疾病”中的“脑中风”。根据保险条款规定,脑中风指由于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导致脑血管出血、栓塞、梗塞致永久性神经功能障碍。所谓永久性神经功能障碍指事故发生180天后仍残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1.一肢以上感觉或运动功能完全丧失;2.两肢以上感觉或运动功能障碍而无法自理日常生活;3.植物人状态;4.完全丧失言语或咀嚼功能。

  保险公司说,严女士如到2013年1月份之前出现险种条款之“脑中风”所约定的四种障碍之一,届时可依条款约定向公司申请理赔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虽然医院诊断为动脉瘤,也造成患者脑出血的病症,但是没有达到保险条款中所规定的永久性神经功能障碍,保险公司也不做理赔。

  记者咨询了首都医科大学神经外科的有关人士,得知动脉瘤属于脑中风的一种,因脑血管凸出破裂而造成脑细胞损伤,即使治愈也会留下多种并发症,出现一定的神经功能障碍。

  保险学教授:理赔应看疾病诊断

  记者从中国人民大学保险专业相关教授处了解到,重疾险可保的疾病不一定都是不治之症,很多是很难治或者医疗费很高的疾病,保险初衷就是为了减缓被保险人的治疗费用压力。而该保险公司设定“脑肿瘤必须要造成永久性神经功能障碍”的保险条款存在一定的偏颇。是否做出理赔应该根据医院的病症诊断,只要是医院确诊严女士是动脉瘤,且已经引起脑出血就应该做出理赔。

  另外,值得特别指出的是,重疾险保单条款上的医学名词过于专业,而业务员不具备向投保人清楚解释重疾险所涉疾病的医学知识,对于投保人理解可保疾病范围不利。这也是造成保险理赔纠纷的原因。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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