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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大力扶持企业创名牌 国家级名牌产品奖百万元
2012-07-13 22:27:39  作者:朱毓松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13日从市政府办公厅获悉,新修订的《福州市大力实施名牌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提出,将在市政府网站设立本地名牌产品专区,加快省会中心城市品牌经济发展,实现“名牌强市”。

  加大扶持创名牌力度

  意见提出,要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方向,以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和节能、环保产业等产品为重点,深入实施名牌提升工程,加大名牌产品的培育力度,引导企业做大做强。同时,要更加注重在我市传统产业中培育名牌产品,鼓励、引导产业聚集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区、旅游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等争创“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开展“打假保名优”活动,切实保护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

  三大措施营造创建环境

  意见提出,要继续加大三大方面的政策扶持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名牌创建工作环境。

  一是设立实施名牌发展战略专项资金。根据安排,我市将对获得国家级名牌产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获得省级名牌产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同时,由市财政给予市实施名牌产品战略工作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每年不低于200万元的专项工作经费,保障我市各级名牌产品的培育、推荐、评选以及名牌产品打假维权等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是加大名牌产品宣传力度。除了在市政府网站设立专区宣传我市的名牌产品外,还鼓励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加大品牌宣传力度,提高名牌产品在市场和用户心中的形象和信誉;鼓励新闻媒体加大对名牌产品的宣传力度,积极报道我市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先进经验和成果;充分利用全国质量月、“3·15”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活动和“5·18”海交会、“6·18”项目成果交易会等机会,搭建我市名牌产品的展示平台;编辑名牌产品宣传画册,将我市的名牌产品推向全国。

  三是鼓励为名牌企业提供支持。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福建名牌产品、福州市产品质量奖的我市企业,有关部门应积极提供贷款、电力等方面的扶持,协调土地供应。获得国家、省名牌产品和市产品质量奖的产品,将统一列入我市名优产品目录,鼓励优先使用,政府采购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

  (福州日报记者 朱毓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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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池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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