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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不少小区物业费超标 物业称经营亏损是主因
2012-12-18 10:44:17  来源:东南网  【字号

  涨价后的物业费明显不符相关规定

  部分业主抵触情绪最大的,在于涨价后的价格,明显不符合政府的相关标准。根据《福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规范及等级指导性收费标准》规定,物业一级收费标准为,多层住宅收取0.66-0.88元/平方米;小高层带电梯住宅(8层及以下)收取1.21-1.43元/平方米;高层带电梯住宅(9层及以上,不含100米及以上超高层)收取1.32-1.76元/平方米;超高层(100米及以上)带电梯住宅的收费标准可在高层带电梯住宅收费标准基础上另加15%。

  “二级、三级的收费标准,价格更低,一级的价格是目前最高物业费价格。”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一位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普通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费标准由开发商按要求通过招投标选聘物业企业,并根据《福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规范及等级指导性收费标准》,与物业企业在相关合同中对服务内容及对应收费标准进行约定。根据相关政策,从2007年6月起,福州市价格部门不再对单个物业小区逐一制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物业费超标已成普遍现象

  但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超标已经是普遍现象。如今许多新建小区,对于高层带电梯住宅物业费按照2元左右/平方米的标准收取,更有小区规定高层住宅物业费超过3元/平方米,这显然超出了一级服务收费标准。记者在金山走访了另3个小区,这3个小区的高层住宅物业费已涨高至2.2元/平方米、1.95元/平方米、2元/平方米。

  而在售的许多楼盘的物业费更是普遍不便宜,记者昨日询问多家在售楼盘的售楼部,发现均超标。在福州五四北正在热售的某小区,售楼小姐告知这里的物业费为1.98元/平方米;在福州万象城附近一在售的小区,记者得悉,这里的物业费为2.8元/平方米;另外,记者在福州白马路某小区了解到,这里的高层物业费则达到了3.8元/平方米。

  物价部门的相关人士向记者证实,已接到不少类似投诉。福州六一路上某高档小区的物业管理费曾达到2.5元/平方米,被台江区物价局责令整改。

【责任编辑:徐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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