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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开发区企业主导制定技术标准 最高资助50万
2011-08-29 22:24:07  作者:卓文俊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在4月通过验收成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后,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继续深入推进技术标准化战略。29日记者获悉,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完成修订《实施技术标准战略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两个《办法》),改“试行”为正式文件。根据修订后的两个《办法》,主导制定技术标准的企业最高可获50万元的资助以及最高5万元的奖励。

  为推动技术标准化战略的实施,2008年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全省率先出台两个《办法》。今年4月29日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超额完成试点建设总体目标,顺利通过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验收,正式成为全国第9家、福建省唯一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根据两个《办法》,目前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已实际发放给企业的实施标准战略专项资助经费达364.9万元。

  8月19日,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第十六次常务会议又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对两个《办法》的修订。其中,新修订的《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技术标准战略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在资助资金额度方面仍保持“每主导制定一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单位,分别资助20万元、15万元和10万元;每主导修订一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单位,分别按主导制定同类标准资助额度的50%给予资助;每主导(或参与)制定(或修订)一项国际标准,资助50万元”。新修订的《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设开发区标准贡献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四个等级的奖金额度分别为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

  (福州日报记者 卓文俊 通讯员 项志高 阮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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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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