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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厦试点设蔬菜平价店 平时低价销售关键时降价
2011-07-27 07:10:30  作者:谢充灵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近日,福建省经贸委印发《稳定“菜篮子”价格工作实施方案》,推出从“菜园子”到“菜篮子”整个蔬菜链上的扶持措施,要求福州、厦门试点设立包括超市、专卖店、蔬菜销售摊等在内的平价商店,发挥稳菜价和降菜价的作用。

  福厦试点设立平价超市平价摊位

  上游价格一涨,零售市场就会立即体现,市民的买菜成本将上升。不过,按照我省此次提出的实施方案,这种情况以后会得到明显缓解。

  我省确定了建设平价商店的措施,促进蔬菜零售市场更加有效竞争,将蔬菜价格稳定在合理水平。平价商店在价格相对平稳时期,以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销售商品,发挥市场价格导向作用,促进蔬菜价格趋向合理稳定;市场价格明显上涨或者异动时,按照政府的要求稳价销售,发挥平抑市场价格的作用。

  具体措施包括:确定不少于3家较大规模的商业零售企业作为平价协作单位,每个平价协作单位选取其所属50%以上的超市作为平价超市,平价超市里设立平价商品区,销售平价商品;在市区内确定若干个较大规模的农贸市场中的2~3个摊位作为平价摊位;与若干家生产规模较大的蔬菜种植企业(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平价协作关系,鼓励其在市区内以店面或者定点直供车的形式建立蔬菜直供销售点。

  平价超市、平价摊位、蔬菜直供销售点的经营者的确定将坚持自愿原则,由政府公布准入条件,公开招募。

【责任编辑: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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