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党报热线
修车后只留下一张空头欠条 却迟迟不肯付维修费
2011-04-12 23:32:44  作者:何海铭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 12天,东门塔头街的官先生致电本报党报热线83751111反映,一位老板修完车后,只留下一张空头欠条,迟迟不付维修费。

  官先生经营了一家汽车维修店,去年11月份,他帮一家公司的“林总”翻修一辆旧车。11月中旬,汽车修理完毕,“林总”将车提走试了一个月,汽车的门轴出现问题,车子再次送到官先生的店修理。因为“林总”没有支付维修费,官先生没有修理车子的门轴,车子一直停在维修店。今年45日,“林总”要用车,让官先生把车门修好,一并支付20000余元维修费。

  46,“林总”提车时称没有带钱,希望留下借条,先把车提走。官先生答应了“林总”的要求。

  记者从官先生出具的借条上看到:“欠总额:贰万壹仟元整。467日中午前到账壹万元整,48下午前到账肆仟元整,415前付清余额。”右下角有“林伟华”的签名,落款日期为201146

  “可到现在,一分钱维修费都没有给我。”官先生气愤地说,他多次联系“林总”,但一直没要到维修费。

  12天下午,记者拨打了“林总”的电话。“林总”在电话中承认欠条是他所写。因为汽车有系统存在问题,他已经把车送进其他修理店检测了,“等结果出来后,我会找小官把维修费的事给解决了”。

  福建远东大成律师事务所王征全律师表示,官先生和“林总”之间属于非常清晰的欠款纠纷,欠钱就要还,不能以其他理由推脱。如果汽车在修理后存在质量问题,车主应该马上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据。“现在车主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车子出的问题是维修店造成的,那就应该按还款要求还清钱款。”律师建议,官先生可以诉至法院,如果车主仍不还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福州晚报记者 何海铭 实习生 阮韵晨)

  (版权作品,未经福州新闻网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王雍】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