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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泰第一城有“折寿房” 业主担心自身利益受损
2011-03-15 17:29:28  来源:东南网  【字号

  吴女士说,据她了解,这些土地上世纪90年代就已经取得土地使用证,当时审批的是以50年为限,开发商也只按50年的年限缴纳土地出让金。当时她们与英泰第一城B区开发商签《定购协议书》,开发商并没有告知她们土地使用年限,在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售楼小姐对土地使用年限总是遮遮掩掩的,只管叫购房者在合同签名栏上签字。

  “当时我们第一批购房的众多业主得知自己买到的商品房只有37年的土地使用权,便坐不住了,我们开始向有关部门投诉。虽然有关部门和开发商都答复说到期后可续土地使用期,到时购房者只要按地段级别,每平方米收取一定的费用,就可把土地使用期限续到70年整。工作人员答似轻松,但是到底后面怎么样,我们也只有到时才知道。”吴女士说。

  “因为国家目前对这种只取得50年土地使用期的商住房到期后如何处置仍没有明确规定,就算到期后可续期,肯定也得补交一笔不菲的土地出让金,那么折算起来价格就贵了,唉,真的很纠结。”几年过去了,吴女士与众多业主一样,仍对商品房的使用年限放不下心。

  据记者了解,福建英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征用上街镇金屿村、新峰村土地275亩,作为开发建设商住两用房及别墅和娱乐设施用地。英泰第一城B区2007年6月开盘,一期交房时间是2008年11月,土地出让年限截止日期为2046年6月26日。

  “当时我们用和周边楼盘相近的价格买了英泰第一城B区的房子,但却是个土地使用期折寿的房产,亏大了。”英泰第一城B区的另一业主说,事实上,对于英泰第一城B区的业主们来说,最重要的事并不是去探寻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小区的土地使用年限“折寿”,他们最担心的是,自身利益会因此受损。

  一般来说,从国家将土地出让给开发商起开始计算,因为筹备、动工、资金管理、销售速度等因素的影响,开发周期一般要3-5年,因此,等房子真正到了业主的手上,就是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的住宅建设用地,也仅仅剩下60多年。商住两用房,一般都是商业用地或综合用地,土地使用权是40年或50年,像阳光理想城和英泰第一城B区,由于是续原来企业土地使用后剩余的年限,所以土地使用年限更短。

【责任编辑:邱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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