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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新规”出台后 榕城二手房交易频现纠纷
2011-02-20 22:53:47  作者:温海龙 王玉萍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业内人士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一套满2年未满5年、原价80万现价100万的非普通住宅房源为例,之前转让的营业税为差额征收,即20万×5.55%=1.11万,而营业税新规出台后,则需要缴纳100万×5.55%=5.55万,一套房子要多出4.44万的额外费用。

  金山一家房产中介公司负责人陈经理向记者介绍,一套二手房多出数万元的额外费用,不少中介公司都不愿意承担这笔费用,“一旦承担了,这笔买卖不但赚不到钱,还要倒贴钱”。于是,中介要么故意拖延过户时间,要么干脆将费用转嫁到购房者身上,由此导致不少二手房交易纠纷。

  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池律师也透露,新规出台至今,该律师事务所也接到了好几例因营业税全额征收产生纠纷的案件。 

  律师:最好的办法是协商

  新增的营业税到底应该由谁出?有关律师建议,一般遇到这种情况,只有协商,希望能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协商不成功的话只能解约,至于造成的损失则由毁约的一方承担。

  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池律师表示,首先要看合同文件上的约定(包括风险承担约定),约定哪方出就是哪方出。如果合同上没有任何约定,则是由法定纳税主体承担。他建议,在没有明确由谁承担责任的情况下,最好的方法是协商,任何一方都不要轻易地解除合同或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应向律师咨询后,再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通过对方解除合同,否则可能被对方反诉违约,要承担一笔不菲的违约金或损失定金。至于中介违约一事,如果消费者有证据证明,可向有关部门投诉,先走行政处罚途径。

  福建义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文德的看法也大致相同。在他看来,国家政策属于不可抗力,是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发生类似的事件时,最好的解决办法是双方协商。

  (福州日报记者 温海龙 王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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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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