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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橄榄”商标已启用 符合条件者可申请使用
2011-11-19 20:10:13  作者:叶繁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春阳陈总向记者展示闽侯橄榄地理标志图案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日前从闽侯县橄榄协会获悉,春阳农业综合公司获准成为该县首家使用“闽侯橄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企业。

  “闽侯橄榄”是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用于证明闽侯橄榄的原产地域和特定品质。

  据了解,申请使用“闽侯橄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橄榄生产地域范围必须在闽侯县行政区域内,且海拔应在250米以下,包括白沙、鸿尾、竹岐、小箬、荆溪、上街、南通、南屿、祥谦、尚干、青口和甘蔗等12个乡镇街道。申请使用“闽侯橄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橄榄包括惠圆、长营、檀香等品群,其产品特征为:果实近圆形、梭形或卵形,果皮光滑、果肉厚、汁较多、味香微涩和回甘好,上述产品必须为鲜食类橄榄。

  目前,申请使用“闽侯橄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对象为橄榄种植企业(场)或橄榄专业合作社等具有法人资质的企业。

  (福州晚报首席记者 叶繁  通讯员 陈宗兴 王立强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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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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