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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车险新规扩大保险责任 驾驶证失效不再免赔
2011-10-24 10:48:35  作者:杨剑峰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近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公布了《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征求意见稿)》,除了提到车险可按车辆实际价值投保、保险公司应先行赔付再代位求偿外,另一个亮点就是有望取消现有多项免责条款。驾驶证失效或审验未合格等有望不再作为免除条款。在榕财产保险公司相关人士表示,保险公司责任免除条款减少后,无疑将加大保险公司的经营压力。

  扩大保险责任减少免赔事项

  上个月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针对备受关注的“高保低赔”和“无责免赔”问题,《通知》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市场公允价值协商确定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保险公司应当与投保人协商约定保险金额。同时,因第三者损害被保险机动车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公司不得通过放弃代位求偿权的方式拒绝履行保险责任。此次征求意见稿重申了上述规定。

  另外,意见稿还拟扩大保险责任,减少免赔事项。示范条款将原有商业车险中“教练车特约”、“租车人人车失踪”、“法律费用”、“倒车镜车灯单独损坏”、“车载货物掉落”等附加险的保险责任直接纳入主险保险责任。另外删除了原有商业车险条款实践中存在一定争议的十四条责任免除,例如“驾驶证失效或审验未合格”、“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免去了原有商业车险条款中部分绝对免赔率。

  保险公司经营压力加大

  太平洋财产保险福建分公司车险部相关人士表示,日常客户因驾驶证失效或审验未合格等被拒赔的情况时有出现。有的客户把私家车拿到租车行挂靠用于运营,改变使用性质也未如实告知,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会因此拒赔。此次意见稿拟删除相关多项免责条款,将进一步维护客户的权益。

  在榕保险人士均认为,新规一旦实施将加大保险公司的经营压力。“车载货物掉落”等附加保险纳入主险保险责任后,主险保费将相应增加。同时,这些附加险日常投保率低,纳入主险后客户就减少了选择余地。而删除多项责任免除条款将加大保险公司的理赔支出。今后车险是否因此涨价仍不得而知,要等条款正式实施后进一步观察。

  一位人士认为,如果保险公司因删除此类免责条款导致经营成本提升,保险公司就有可能整体提升车险基础费率。这对准时年检或者不改变车辆使用性质的客户有失公平。

  (福州晚报记者 杨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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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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