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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认定倾向认房不认贷 部分二手房交易遇阻
2010-04-23 00:11:16  作者:江海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部分解约行为不必承担违约责任

  针对林先生的遭遇,福建远见律师事务所的林律师表示,若尚未订立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林先生就不必为不能履约而承担违约责任。因为林先生签订的居间协议为预约合同,其签约的目的在于为将来订立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作约定。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由于国家政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属于不可抗力,合同双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买方主张解除合同则应及时通知卖方。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业内人士提醒购房者,现在是政策变动期,购房者要理性面对楼市纠纷,积极用法律武器保障自身权益。

  (福州晚报记者 江海)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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