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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发布消费预警 详解商场促销价格“陷阱”
2010-01-29 10:51:48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行动23家企业签《价格诚信承诺书》 
    
  省物价局昨日召集福州二十多家经营企业负责人和消费者代表,对市场价格管理政策和节日期间促销行为的相关规定作了详细说明,东百、沃尔玛、永辉、新华都、好百年、国美等23家企业签署了《价格诚信承诺书》。

  省物价局将在全省范围内对市场价格进行整治,市民如发现价格欺诈行为,可向消费场所价格监督站和商场纠纷处理部门反映,或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向当地价格部门举报,也可登录福建省物价局门户网站和各市县区价格部门政务网站网上投诉举报。 
    
  警惕十类价格欺诈 
    
  省物价局昨日发出消费警示,消费者应注意辨识十类价格欺诈行为:

  一、虚构原价,经营者在降价宣传、促销和标价行为中,如所标称的“原价”在本次降价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无法查证低于“现价”的,即可能存在虚构原价行为。

  二、虚构降价原因。

  三、虚假优惠折价。

  四、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

  五、对市场调节价的商品,谎称政府定价。目前除部分药品、食盐等商品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外,商场所销售的商品实行市场调节价,即由经营者根据经营成本和供求关系自主定价。

  六、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对价格或收费承诺不兑现。

  七、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宣传方式标价,诱骗交易。 

  八、标示“市场最低价”、“全市最低价”、“出厂价”等无依据或无法比较的价格。

  九、先提高价格,再开展“送现金、返券、馈赠、送积分”等所谓优惠促销活动。

  十、编造理由,常年打折促销优惠。

  (海峡都市报记者 郑莉)

【责任编辑:邱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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