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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城一民企请抗震小英雄林浩当品牌代言人(图)
2009-06-14 07:18:14  作者:陈鸿星 姜福涛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报道刊发后,赞誉这种“敢吃螃蟹”的新作法的人有之,反对“把少年儿童当摇钱树、挣昧良心钱”的也大有人在。

  榕城多处 可见小英雄广告

  昨日,在榕城多家商场和专卖店里,记者看到大量有关林浩的宣传海报。

  谈到请林浩代言该童装,对童装销量是否起到推动作用时,销售员表示,她是近期才到该专卖店工作的,由于时间接近儿童节,童装销量有所上升。但这究竟是否为林浩代言所产生的积极效果,还无法确定。

  据了解,福州销售财茂公司生产的童装的专卖店有二三十家。记者拿着印有林浩形象的广告随机问了多名路过的小学生,孩子们都第一时间认出了林浩,很多孩子表示喜欢他。

  正方:双赢举措有何不可

  针对合约公开后的各种声音,周训财提出,请林浩代言自己公司的童装,既扩大了企业的影响力,又帮助林浩家里解决了经济困难,是个双赢的举措。

  从事多年职业律师工作的蔡先生称,林浩的监护人从个人利益出发,与童装企业签订代言合同并不违法。

  林浩“抗震救灾英雄少年”的称号是在地震过程中因其突出表现获得的,因此,他在代言产品时,有义务仔细甄别,起码不能伤害地震中受害者的情感。

  反方:社会缺失真正关心

  福州大学一位从事青少年心理学研究的教授表示: 今年4月和6月,林浩因各种原因,几次停课参加各类活动。

  这位教授称,林浩停课在媒体镜头前“走秀”,各种形象出现在商业场所,正说明我们的社会对孩子成长缺少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关心:林浩的心智尚不成熟,他的行为多受成年人操控,他的健康成长更需要宁静的环境。社会有关方面特别是他的法律监护人,应尽量不以其利益观影响孩子的未来。

  他说,小林浩过早地被商业化,被各方过度关注,这已给他的健康成长带来很大风险。

  (福州晚报记者 陈鸿星 姜福涛/文 姜福涛/摄)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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