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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春运汽车票价不上浮 往返票价须统一
2009-01-08 23:04:36  作者:何佳媛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 8日,省物价局会同市物价局召开春运价格政策提醒会,要求各运输经营单位严格遵守有关价格政策,准确把握政策界线,共同维护春运价格秩序。

  今年春运期间,我省道路旅客运输票价,仍按省物价局、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汽车运价规则福建省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的非春运期间道路旅客运输的票价政策执行,但不实行春运期间的票价上浮政策。

  各地价格和交通主管部门要做好旅客运输票价衔接工作。在票价衔接中,主要对省内同一线路、同一车型对开(包括市与市、县与县之间)的车辆,往返票价必须执行一个标准。凡往返票价不统一的,一律以低的一方票价为准,超出部分按违价查处。

  客运企业须做好所辖商业网点每一件商品的明码标价。铁路和民航企业特别要做好行李物品打包的明码标价,不得变相涨价和收费;铁路部门要特别加强对火车票代售点的管理和检查,严禁出售高价票,超标准收取售、送票手续费,强力打击倒、贩卖车票行为;铁路、机场部门要加强停车场的收费管理,制止乱收费、超标收费行为的发生。同时坚决制止模糊标价、虚假标价、虚构原价、使用模糊语言、设置价格陷阱等误导消费者,诱骗消费者与其交易的价格欺诈行为。

  春运期间,“12358”价格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对违价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串通提价、哄抬物价的,要严肃查处;对拒不接受检查和拒不执行价格政策的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从重从严依法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及时曝光。

  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 通讯员 张增田) 

【责任编辑:邱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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