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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假冒伪劣到“人格受损” 消费者投诉全面升级
2008-03-20 10:23:15  作者:周元强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原来投诉商家价格是否公道、是否短斤少两等,现在则投诉商品是否绿色、环保、安全,商家是否给面子等;商品价值从原来的百元、千元升级到现在的万元、几十万元、百万元……19日,记者获悉,随着百姓消费的升级,消费投诉内容也开始升级。

  农历正月十五,杨女士一家人为60岁的父亲过大寿,但发现杨女士所买的生日蛋糕有异味,仔细查看后发现生日蛋糕已过期2天了。兄弟姐妹们指责杨女士不会办事,弄得全家人为此不开心。杨女士感到没面子,于是要求蛋糕店退款并赔偿精神损失500元,遭到蛋糕店拒绝。后经消委会调解,商家退款并赔偿500元。

  19日,晋安区消委会陈秘书长告诉记者,类似杨女士这样为了面子而投诉的案例越来越多。随着我国城市居民收入的快速增长,居民对商品和服务的要求也开始升级,目光不再仅仅局限于价格、质量,开始更多地关注商品是否安全、环保、绿色,服务是否便捷、优良,消费者人格尊严、人身权利是否得到保障,消费者这种需求变化也直接反映在消费投诉的变化上。

  陈秘书长表示,从近两年的投诉内容可看出,消费者的投诉内容开始升级:一方面是,消费者的投诉内容从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据省工商局12315数据分析中心分析显示,跟2006年比,2007年虚假品质宣传、人身权利的投诉分别增长107.1%和75.15%,远高于投诉总量的增幅,尤其是人格尊严、人身权利受到侵害的投诉增长更快;另一方面是,大宗消费品的投诉增幅明显。据省工商局12315数据分析中心统计,2007年关于汽车的申诉举报量比上一年上升54.92%,关于房屋的申诉举报量比上一年上升54.86%,这两大类申诉举报涉及金额之和占商品类投诉总金额的50.07%,其中不乏单起投诉金额在几十万元、上百万元的案例。

  (福州晚报记者 周元强)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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