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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一女子小区里被宠物犬咬伤 举证索赔成难题
2014-12-30 09:17:53  来源:海峡都市报  【字号

  “并没有证据证明是我家爱犬咬了她,现在一切都是她(杨女士)一个人的说法。”陈先生说,他之所以给杨女士600元钱,是看在派出所的面子上。

  昨日下午,金山派出所民警表示,确实有接到杨女士的报警,两次进行调解,最后宠物犬的主人支付了600元钱给杨女士。

  被宠物犬咬伤举证成难题

  “事情发生在中午,小区内没人,事发地点也没监控。”杨女士无奈地说,她只能吃个哑巴亏。

  海慈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陆容海说,杨女士被狗咬伤后,应当场报警,否则若狗的主人当场答应后再食言,索赔将非常麻烦。目前,杨女士只能证明她被狗咬了,但不能证明是陈先生的狗咬的。现场没有任何第三方目击,且狗的主人又否认与杨女士被咬有关联,这种情况下,法官无法判定对方的责任。因此,律师提醒,市民若被宠物狗咬伤,报警后不能让狗的主人离开,必须留下姓名和住址,以便打官司索赔。

  马上调查:公园遛大狗却不拴狗链

  昨日傍晚6时许,记者来到福州江滨公园,此时公园内有不少老人正在散步,有两只大型犬穿梭在人群中。“清晨和傍晚两个时间点,常有人来江滨遛狗。”正在此处散步的林先生说,不少人在遛狗时还不给狗拴狗链,都是放任狗到处跑。许多来这散步的老人,见到大型犬都躲得远远的。

  “大家都怕被咬。”林先生说,此前他还见到一只宠物犬在公园内追着游客跑,所幸的是被狗的主人呵斥住了,才没发生狗咬人的情况。当时被狗追的年轻人,被吓得脸色发青。林先生的说法,得到周边散步市民的认同。市民张先生说,在小区内不应该养犬,尤其是大型犬;即使要养,也应该做到不影响别人,比如用狗绳拴住。

  目前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已将《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列入立法计划。不少市民也表示,政府部门应尽快对养犬管理立法,恢复养犬登记制度,并完善养犬管理办法。

  (海峡都市报记者 吴臻/文 毛朝青/图)

【责任编辑:黄新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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