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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辉获国家赔偿157万元 广东省高法当面赔礼道歉
2014-12-25 10:09:21  来源:京华时报  【字号

  据新华社电曾因涉嫌强奸、故意杀人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死缓的珠海市小林镇居民徐辉,今年9月经法院再审改判无罪。24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办将《国家赔偿决定书》交给徐辉,并当面赔礼道歉。徐辉得到人身自由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572631.67元。

  被判死缓一再申诉

  据了解,1998年8月,珠海市小林镇居民、19岁的严某娟被强奸杀害。2001年5月,小林镇居民徐辉因涉嫌强奸、故意杀人罪,被珠海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徐辉不服,上诉、申诉均被驳回,服刑后继续申诉,2006年12月,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受理了徐辉的申诉。2007年1月,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在审查申诉材料后,认为该案有错误可能,遂交予广东省检察院复查。

  再审改判徐辉无罪

  2008年6月,广东省检察院向广东省高级法院发出《检察意见书》,认为广东省高院及珠海市中院对徐辉定罪量刑的证据不足,即徐辉的有罪供述与在案客观证据存在矛盾、警犬气味鉴别结论不能作为定案依据以及被害人体内提取物的DNA鉴定结论不具有排他性,建议省法院启动再审程序,重新审理该案。2008年10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

  2014年9月9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徐辉无罪。

【责任编辑:池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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