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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环保局行政处罚4起案件 已执行罚款
2014-12-15 09:01:46  来源:东南快报  【字号

  5月20日,仓山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到达位于仓山区盖山镇北园村双湖路8号的福建新代实业有限公司,对生产车间等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2002年3月经仓山区环保局审批,至今未通过环保验收投入正式生产。该公司被处以罚款。

  7月9日,该局执法人员到达位于仓山区城门村工业区209号福州铭林钢构制造有限公司经营的钢结构生产加工的工厂现场检查,发现福州铭林钢构制造有限公司部分喷漆废气未经环保处理,直接排放,被环保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被予以罚款。

  (东南快报记者 陈雪芳)

【责任编辑:黄新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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