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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首提水资源三条蓝线 将全面实施“河长制”
2014-12-04 14:07:58  作者:王礼林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河长制”:建立市县乡三级河长、河段长负责制

  为保障各项推进福州水资源保护和管理的具体举措能落到实处,《意见》还明确了组织保障——即福州市将全面实施“河长制”。

  福州市将建立市、县、乡三级河长、河段长负责制,跨行政区域河流由上一级政府领导担任河长,河长、河段长负责牵头推进所辖流域的保护管理重点工作,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日前,按照全省“河长制”实施方案,福州市已出台《福州市河长制实施方案》,全市要在2014年底前全面实行“河长制”。

  据悉,闽江(福州段)、敖江(福州段)、大樟溪(福州段)由市领导担任河段长,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具体联系,龙江、梅溪、起步溪由县(市)领导担任河段长,县直部门负责联系,有关县(市)区政府为责任主体,流域内县(市)区、乡(镇)政府领导担任河段长;其他流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县(市)区、乡(镇)政府领导担任河长、河段长,并向社会公布。

【责任编辑:刘必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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