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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新规下月执行 机关事业单位纳参保范围
2014-12-03 06:58:20  作者:柳丹  来源:福州日报  【字号

  福州新闻网12月3日讯 明年起,参保人产检费将纳入生育险范围,包干标准为1000元;分娩住院期间若发生羊水栓塞、产后大出血等所产生费用可以报销;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也可享受生育费用报销……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生育保险工作的补充通知》(简称《通知》),对生育保险参保范围、生育费用结算方式、生育保险待遇标准等方面进行调整。新规将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机关事业单位纳入参保范围

  新规进一步扩大了参保范围。即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再实行医疗费用统筹,而是纳入生育保险参保单位范畴。

  《通知》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均应按规定为本单位全体职工及时办理参保登记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在我市合法就业的外籍、港、澳、台人员,可自愿参加我市生育保险,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报销可即时刷卡结算

  《通知》对于生育费用报销结算实行了改革。

  目前,参保职工在生育前要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进行预登记,住院分娩费用结算后需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医保中心申请报销,很不方便。元旦后,持市级医保卡的参保人员可以直接在医保中心委托定点机构刷卡结算生育费用。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审核有关生育保险材料,并将生育保险津贴直接划入参保人的医保关联账户。

【责任编辑:黄新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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