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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兴开发区钢材市场搬迁启动 一半经营户签协议
2014-10-29 08:16:53  作者:吴静  来源:东南快报  【字号

  东南快报讯 东南快报记者昨日从福兴经济开发区钢材市场搬迁指挥部获悉,该钢材市场搬迁工作已全面启动,目前,已有50%经营户签订搬迁协议或承诺书。

  11月30日前搬迁的给予另外奖励

  按照福兴经济开发区钢材市场搬迁补偿方案,2014年10月31日之前为第一搬迁期限,2014年11月1日至2014年11月30日为第二搬迁期限。

  根据航拍图及矢量图,对属2006年8月26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治违法建设的通告》发布前建设的无产权房屋,在搬迁期限内签订协议并搬迁的,可根据不同结构房屋的重置价结合成新率给予补助。

  今年10月31日之前签订协议并搬迁完毕的另给予300元/平方米的搬迁奖励;11月1日至30日签订协议并搬迁完毕的另给予150元/平方米的搬迁奖励。12月1日后搬迁的不再给予搬迁奖励。房屋层高超过4米(含4米)的,重置价标准提高20%;层高超过6米(含6米)的,重置价标准提高40%;层高超过8米(含8米)的,重置价标准提高60%。

  根据航拍图及矢量图,对属2006年8月26日后建设的无产权房屋,在搬迁期限内签订协议并搬迁的,给予150元/平方米的自行搬迁补助,10月31日之前签订协议并搬迁完毕的另给予150元/平方米的搬迁奖励;11月1日至30日签订协议并搬迁完毕的另给予50元/平方米的搬迁奖励。12月1日后搬迁的将不再给予搬迁奖励。

  对简易搭盖的房屋或构筑物,在搬迁期限内搬迁的可给予30元-70元/平方米的补助。机械设备及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构筑物搬迁费用,可通过评估公司评估予以补偿。

【责任编辑:黄新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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