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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推行绿化养护社会化 外来园丁打理457万㎡绿地
2014-09-03 07:28:59  作者:祁正华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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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大道道路绿化。

  福州新闻网9月3日讯 昨日,家住在福马路东三环磨洋河附近的居民陈明杨路过福马路时,他发现,原先道路两边绿地上裸露的黄土不见了,树木也修剪一新。“这里的绿化带经常遭践踏,垃圾也不少。现在感觉好多了。”老陈感慨地说。

  这样的变化,得益于我市推行的道路绿化养护社会化管理。

  “不仅是福马路段,市区还有华林路、南江滨、尤溪洲桥下、五一路、东大路、闽江大道等道路绿化养护管理,今年都正式推行了养护社会化模式。”昨日,福州市园林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市管道路绿化面积达到600万平方米,其中,今年1~8月就新增了65万平方米。随着市区道路绿化面积不断增加,道路绿化养护社会化显得很有必要,这也是政府购买服务的一项重要实践。

  记者了解到,福州市区全面推行道路绿化养护社会化的时间之早和规模之大,均在全国处于领先。

  历史:

  养护效率低试点效果不理想

  “在实行社会化养护前,市园林局直属单位市绿化工程处作为养护主体,直接负责道路绿地的日常养护工作。”市园林局相关负责人说,随着城市的扩张和绿化用地的增加,养护经费高,工人工作强度大、积极性不高,养护效率低等问题开始出现,养护单位管理职能已经无法适应城市绿化养护需求。

  2009年~2011年,福州市对鼓楼区、台江区、晋安区大部分的绿地及行道树进行社会化养护尝试,效果却不理想。

  “那两年的尝试表现出其高效率的方面,但由于招投标地块较为分散,也暴露出社会化绿化管理覆盖不足、无法形成全面效果等问题。”市园林局相关负责人分析原因时指出,除招投标地块外,其他市管绿地仍由市园林局负责。这种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的模式,无法形成统一评判标准,加上中标单位养护资金时有短缺,就发生偷工减料的现象,使得养护质量下降。

【责任编辑:朱红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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