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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读本》 推动福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2014-08-16 07:34:08  作者:熊志敏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吴碧英

  深入探索社会治理创新的法治路径

  中共福州市委党校 吴碧英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战略高度,对法治建设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法治保障”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必然选择。社会治理法治化,强调以法治的精神引领社会治理,以法治的思维思考和谋划社会治理,以法治的规范要求去实施社会治理。

  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首先要明确各个社会治理主体的法律地位,明确其职权职责、权利义务。要依法设定管理者的职权范围、管理权行使的法定程序,要赋予和保障被管理者依法监督和依法救济的权利和途径。

  其次,要着力运用法治思维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在“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

  第三,要以法治化的原则实施探索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在进行社会治理创新时应当充分发挥法律部门在社会治理创新中具有的独特职能优势,要切实保障一切社会治理活动以法律的精神、原则、规范、程序进行。

  第四,要加快形成完善的制度体系。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包括:围绕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身份平等待遇的法律制度;围绕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公共教育、劳动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社会救助等法律制度;围绕培育和规范社会组织,完善社会组织管理、基金会管理、社会工作者管理等法律制度;围绕社会诚信体系、信息网络管理,完善信用信息公开、互联网管理等法律制度;等等。

  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程,要紧紧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的战略要求,分步实施推进。

  (福州日报记者 熊志敏 实习生 莫思予 整理 记者 池远/摄)

【责任编辑:蔡晨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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