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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茉莉花茶保护规定8月起实施 想方设法再飘香
2014-07-05 10:10:09  作者:黄云峰  来源:福建日报  【字号

  有的放矢

  今年5月,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了《福州市茉莉花茶保护规定》。

  《规定》关注的一大焦点,是茉莉花种植。“茉莉花茶,花和茶本来就是不可分割的整体。保护好花,才能保护好茶。”傅天龙说。

  “当前,福州市茉莉花种植基地总面积约1.8万亩,远远不能满足100多家茶企的需求。”福州市农业局相关领导说。

  傅天龙说,在城市化快速推进的今天,福州茉莉花种植基地时刻面临被蚕食的危险,“幸好近几年茉莉花茶行情好,种一亩花还能赚7000元左右,一旦茶叶价格下跌,后果恐怕不妙”。

  《规定》出台,从根本上解决了潜在危险。根据规定,茉莉花种植基地将实行分级保护。一级种植基地,除涉及公共利益的省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外,不得征收;二级种植基地,除涉及公共利益的市级以上建设项目外,不得征收。征收茉莉花种植基地,应先按基地相应等级补足种植面积。

  在产业发展的其他方面,《规定》亦有的放矢。

  茉莉花茶传承人缺乏,怎么办?《规定》要求,加强茉莉花茶制作技艺传承人的培养,开展茉莉花茶加工、评茶、茶艺等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鼓励茉莉花茶传统制作技艺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对传承人给予奖励和资助,支持传承人带徒授艺传承茉莉花茶制作技艺。

  如何让“福州茉莉花茶”这块金字招牌发扬光大?《规定》提出,以福州所产茉莉花和烘青绿茶为原料,按照福州传统工艺经四窨一提及以上加工制作而成的茉莉花茶,可依照相关规定申请使用“福州茉莉花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获国家地理标志的福州茉莉花茶产品应统一标识;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使用单位,应按有关标准加工制作福州茉莉花茶,确保原料产地、加工工艺、场所、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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