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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集中整治8项治安问题 无证骑摩托车将被行拘
2014-07-02 08:29:11  作者:陈海东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7月2日讯 近日出台的《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整治“剑盾”行动工作方案》明确,7月起陆续开展8项集中专项整治。

  无证骑摩托车将被行政拘留

  7月1日至8月31日,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严查严处驾驶拼(组)装、报废、逾期未检验车辆,超员,不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等重点违法行为,对符合拘留条件的无证驾驶人一律行政拘留。

  8月1日至9月30日,开展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在城区主要路口和秩序混乱、事故多发路段,集中查处非机动车加(改)造动力装置、违反规定载人、不按交通信号通行、在机动车道行驶、逆行等重点违法行为。

  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严格落实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接驳运输管理措施,严厉查处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每月3天统一开展路面执法

  每月3天(10日、20日、30日)开展全省路面执法统一行动。在国省道和城区道路事故、违法行为多发路段,针对客货运输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微型面包车等重点车辆,严查严处酒(毒)驾、超员、超速、超载、涉牌涉证等5大类10小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沈海、厦蓉、泉南等重点高速公路,针对客货运车辆等重点车辆,以午后及夜间为重点时段,集中整治疲劳驾驶、超速、不按道行驶、隧道违法超车、货车不粘贴反光标识、不按规定停车、客车超员、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等8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全面排查租赁企业信息,加强车辆管理。掌握全省汽车租赁基础数据,建立定期备案制度,掌握汽车租赁企业每天的汽车租赁情况、可疑情况;严查租赁车辆逾期未年检、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车辆等交通违法行为,发现可疑情况要迅速开展先期处置并立即报告。

  (福州晚报首席记者 陈海东 通讯员 赵航生)

【责任编辑:蔡晨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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