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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七条”出台满月 福州房市未出现“井喷潮”
2014-10-18 07:35:23  作者:孙漫 俞松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在原先的普通商品房认定上,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及实际成交总价款低于或等于200万元/套,3个条件缺一不可。此次《意见》对这一标准“松绑”,取消总价款限定。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规定,能显著降低购房契税,减轻购房者负担。

  在购房信贷方面,购房人偿清购房贷款后,再次申请贷款购房的,按首贷认定。金融机构在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方面按照政策规定的低限执行。

  未现购房“井喷潮”

  放开限购及限贷后,是否会引发新一轮购房热?记者昨日走访了房地产中介及银行进行调查。

  放开限购后,不少房地产企业趁机开始促销宣传。麦田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宝龙万象区域经理高小斌告诉记者,新政的影响力真正体现在国庆后。“房产的交易量确实有部分提升,有意向购房的客户增加了近两成,但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多。”高小斌表示,目前银行虽然放开了限贷,但利率方面还是保持谨慎的态度,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最优惠程度,因此大多数市民仍持观望态度,没有出现一窝蜂购房的景象。

  高小斌表示,在契税方面的优惠幅度,相对房价总额来说,影响还是比较小的,刺激市民购房热情的关键,还是要看银行的让利幅度。

【责任编辑:池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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