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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新政频出促经济稳增长 实现新常态下科学发展
2014-10-13 06:59:44  作者:朱毓松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意见》立足促进全市经济稳定增长,制定了农业、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旅游业、内贸、外经贸等领域的政策措施。比如:

  ——“设立规模为3000万元的福州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互助资金池’,作为合作银行向龙头企业发放贷款的担保金。……合作银行按‘互助资金池’不低于10倍的额度安排发放龙头企业贷款。”《意见》在帮助涉农龙头企业解决缺乏抵押物、贷款难问题之外,还制定了扶持林业龙头企业、加大水产养殖新品种新技术引进、发展设施渔业和境外养殖、远洋渔船更新改造等相关具体措施。

  ——“对今年第四季度用电增量在100万千瓦时以上,且增长5%以上的制造业企业给予用电奖励,奖励标准为用电增量部分每千瓦时奖励1毛钱。”《意见》不仅鼓励企业多生产多用电、早建成早投产、扩大销售,还从市财政安排2亿元过桥资金,对主业经营良好,暂时出现资金紧张,或由于涉及互保,因个别金融机构抽贷造成资金周转困难的工业企业,无偿提供应急还贷资金。

  ——“对于列入《福州市2014年重点项目目标责任表》的88项前期预备项目、第四季度开工的,按投资额大小,分别给予项目业主1万~20万元的奖励。”《意见》加快推进480项市级重点项目建设,着力解决制约重点项目进展的征地拆迁、资金等瓶颈问题。

  ——“对我市年纳税在100万元以上的物流企业,2013年~2015年度营业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较上年增量的地方留成部分,同级财政按50%给予奖励。”《意见》提出了降低物流运行成本的措施,同时对旅游业以及内贸方面的电子商务、城乡市场建设、榕货销售、大众化餐饮市场等分别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支持、鼓励措施,进一步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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