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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绿化建设导则出台 2015年建成省级园林城市
2013-06-25 15:15:49  作者:陈玲云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滨海绿带的绿地宽度应不小于50m;快速路、环岛路每侧的绿地宽度应不小于30m;片区主干道(连山通海的主干道)两侧绿地宽度应不小于20m;一般主干路每侧的绿地宽度应不小于10m……日前,省住建厅出台了《平潭综合实验区绿化建设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指导平潭绿化建设。

  2015年初步建成省级园林城市

  按总体规划的要求,平潭综合实验区将来的目标是要打造成海峡西岸环境优美的幸福宜居岛。

  《导则》指出,按照福建省级园林城市的创建要求,至2015年人均公用绿地12m2,城市建成区绿地率35%,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0%,初步建成具有海岛自然特色的省级园林城市;至2025~2030年塑造具有平潭地方特色的海岛风景型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规划基调树种、骨干树种和大苗培育基地,争取在5年内乔木和大灌木苗木自给率达到80%以上。近期规划建设50ha以上骨干树种培育苗圃,如平潭苗圃建设条件尚不具备,应先行在周边城市租地建设储备苗圃,并鼓励周边城市参与育苗计划。

  加强乡土植物开发利用,积极引进适宜的植物种类,培育大花乔木、彩叶植物、花灌木、宿根多年生花卉和藤本植物,提倡使用自繁能力强的地被植物。争取在2018年以前初步建成一个滨海植物园,收集保存适宜平潭的园林植物800~1000种。

  根据平潭的生态环境和园林绿化发展需要,对不同类型园林绿地的植物选择和植物造景做出科学规划,结合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规划,建成以山地风景林、滨海、公园为点,水系、交通、道路等绿廊为线,居住区、单位附属绿地为面,环岛滨海防护林为环的“点、线、面、环”有机组合的绿化格局。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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