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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城开罚“中国式过马路”首日 闯红灯现象锐减
2013-06-01 22:26:27  作者:郑帅 陈敏灵 龚莹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对待处罚态度各异

  面对闯红灯被劝导、处罚,有的市民不好意思地用雨伞遮住脸;有的市民低头疾走,假装听不见民警劝阻;还有的市民耍泼、耍横,无理取闹,甚至指责民警“没事找事”……

  9时45分,八一七路达道路口红灯已经亮起,一名女子牵着孩子穿过斑马线从对面走来,路口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拦住。“对不起,等一下,您已经闯红灯了。”民警指着女子身后的信号灯说。“我没闯红灯,刚刚明明是绿灯,小孩子帽子丢了要捡所以才走慢了。”女子当即反驳并转身大步离开。民警只好跟在女子身后劝导:“但是红灯已经亮了十几秒了,请您出示身份证,配合我们执法。”而女子则称自已没有带身份证,依然头也不回地继续大步朝前走。女子此时已经走出了30多米远,一直在后面跟着的民警只好强行将她拉住,并准备要对女子开罚单。而这时,女子非常生气地指责民警为何拉住她,并坚称自己没有做错,同民警一直在路边争执。不少群众上前围观,纷纷劝说该女子主动认错。几分钟后,女子身旁的小孩哭出了声,民警很无奈,只好让女子离开。民警告诉记者,虽然没有处罚但是已经达到了宣传教育的效果,“相信能让她记住下次不能闯红灯了,尤其是带着小孩子还闯红灯,这太危险了”。

  10时10分,小桥岗开出了当天第一张闯红灯的罚单。红灯亮起时,一位女子骑着电动车载着一名儿童,从下杭路斜穿至八一七路,民警将其拦下,女子当即主动认错,交完20元罚款迅速离开。

  10时37分,小桥岗红灯亮起,远处一名骑电动车男子强穿斑马线,发现对面有民警执勤后,立马改道加速离开。民警告诉记者,一些交通违法的电动车车主或行人在遇到路口有民警检查时,常常会急忙加速掉头或斜穿马路,有的甚至还会高速逆行以逃避现场处罚。对此,民警特别提醒,上述人员在遇到检查时千万不要慌乱,自身的安全是第一位,处罚不是目的只是手段,希望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大多数市民支持处罚

  记者1日在路口随机采访了一些市民,其中绝大多数人表示支持对闯红灯加大处罚力度。市民吴先生说,闯红灯的实在太多了,都是在拿生命开玩笑,“光靠自觉没用,罚钱才能维持安全秩序”。

  “罚钱可以帮助他们养成遵守交通法规的习惯,交警部门一定要坚持罚,不能半途而废。”谢依伯认为。

  牵着儿子的郑小姐也十分赞同采取罚款的方式处罚闯红灯者,她说平常看到行人闯红灯,真为他们捏一把汗,“要是跟小车撞上了,车主也很冤啊”。郑小姐还说,她平时都有教育孩子一定不能闯红灯。

  也有不同的声音认为罚款或仅罚款10元可能效果不佳。唐先生觉得罚款的作用没那么大,“这次被罚不代表下次就不会闯了,如果下次路口没有交警,可能还是老样子,只有让他认识到闯红灯的危害,比如说把他带到路边进行教育、观看事故视频等,才会有更长期的效果”。

  “10元算什么?有些人根本不差这点钱,要罚100元才有用!现在不是少数人不自觉,是大多数人都没这个意识,不光这一个路口,每个路口都有闯红灯现象,要重罚才能有所改观。”正在路口等候绿灯的刘依姆说。

  在一旁纳凉的钟女士则表示了不同观点,“10元、20元对于一般工薪阶层还是有点心疼的,一包烟钱或者一袋水果钱就没了”。她认为,如果改罚当志愿者维持交通秩序或用别的处罚方式会更好。

  “不管是罚10元还是20元,都能起到震慑作用。你看,31日没罚,1日开罚,闯红灯的人就明显少了。”骑电动车载着孙女的王依伯说。

  (福州日报记者 陈敏灵 龚莹 通讯员 榕警 义洲综 张宁 洪星仁/文 郑帅/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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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池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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