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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出台楼市调控新政 外地人在榕购房门槛提高
2013-11-27 17:07:01  作者:邱陵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同题报道:

  福州出台新规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

  外地居民在五城区购房条件提高

  福州新闻网讯 27日,市政府办公厅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指出,对于无法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交2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五城区内向其出售住房。

  除了提高外地购房家庭购房条件,我市还出台6条意见,继续严格落实9月份以来采取的相关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严格控制在售或即将预售楼盘商品住房价格上涨。通知要求,要引导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对销售均价明显高于周边地块同品质项目成交均价,或在同一楼盘中销售均价明显高于前期开发的同品质产品成交均价的项目,暂不予批准预售。在售或即将预售的商品住房价格必须按照报备的“一房一价”价格销售,不得提价。

  二是继续加大土地供应力度,特别是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用地供应。通知要求,各区要根据市土管会研究议定的意见,加快交地进度,市国土局做好土地出让方案和时间安排,以满足当前住宅用地供地的需要。

  三是加快商品住房预售备案。通知要求,市房屋登记中心、市房管局每周要对重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现场指导,帮助企业加快商品住房预售手续办理,满足市场需求。

  四是成立房价监测专门工作小组。通知要求,监测小组要每周召开商品住房价格分析会,及时监测分析商品住房变动情况及原因,预判下周市场动向,针对出现的新情况及时制定应对措施。

  五是加强市场监管。通知要求,要严厉查处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变相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房地产中介机构治理力度,严厉查处骗购、骗税等违法违规行为,计入企业信用档案,并予以曝光。

  六是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通知要求,要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推行在商品住宅用地中配建保障性住房制度,统筹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并轨运行,放宽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准入标准,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由市房管局牵头,市建委配合,充分利用目前施工的黄金期,引导企业加大投入,加快建设,确保完成今年基本建成1.8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任务。

  (福州日报记者 朱毓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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