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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八条”助力工业稳定增长 企业用电多有奖励
2012-08-19 08:02:47  作者:张笑雪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我市日前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促进工业稳定增长系列政策的实施意见》,通过八大扶持政策助力福州工业稳定增长。

  支持企业多生产多用电

  支持企业多生产多用电。对今年6月至12月用电量增长10%以上、产值同比增加5000万元或产值增速10%以上、年度纳税实现正增长的冶金、建材、汽车船舶、电子、塑胶等行业企业,给予用电奖励,单家企业奖励额不超过300万元。

  支持企业多销售多纳税。对2012年总纳税额增长达到10%~20%的制造业企业,增量部分地方留成的30%奖励企业;增长达到20%~30%的制造业企业,增量部分地方留成的50%奖励企业;增长达到30%以上的制造业企业,增量部分地方留成的60%奖励企业。

  我市将把年产值5亿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各主要行业龙头企业和得到工业发展资金重点扶持的继续执行增产补贴政策,对年产值5亿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各主要行业龙头企业、得到工业发展资金重点扶持的企业等重点监测服务企业,补贴标准上限提高到150万元。

  支持企业渡过难关

  对近期生产经营困难的船舶行业、钢铁行业和电子信息行业中的龙头企业,2012年增产贴息和补助按“一企一议”方式进行。

  扶持产业链项目

  扶持产业链项目建设。对符合国家产业发展导向的产业链及新兴产业规模化发展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和新建投资项目,按当年厂房和设备投资额的2%进行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支持扩大先进生产能力。实行“一厂一策”,对今年投产且新增产能发挥30%以上的工业转型创新重点项目,将其新增地方级三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30%奖励给企业。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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