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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改革医保付费方式 首批7病种“一口价”付费
2012-04-20 08:27:32  作者:张笑雪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19日从市政府获悉,我市今年开始实施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包括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内容。

  据了解,在医保实行按项目付费的情况下,医生检查越多、用药越多,收入就越多,这无疑会在一定程度上助长大处方、过度医疗行为。而如果实行按人头、按病种和总额付费,过度治疗将会无利可图。

  【按人头付费】

  普通门诊统筹基金

  政府每人每年划拨40元

  我市在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普通门诊先行开展按人头付费改革试点。政府按照每人每年40元的标准,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大学医疗机构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普通门诊统筹。

  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包括:我省医保药品目录甲类品种和我省增补的基本药物品种药品费用;门诊一般诊疗费、血常规检查、尿常规检查、大便常规检查、血糖测定、尿糖测定、胸片、常规心电图、黑白B超、洗胃、清创缝合、导尿。

  实行按人头付费后,如果实际发生的费用超出核定费用,医院也将按比例分担。

  【按病种付费】

  首批有7个病种

  实行按病种付费

  按病种付费是此次改革的一大亮点。针对部分发病率较高、有明确诊疗规范和治愈标准、医疗费用支出较大的疾病,我市将实施按病种付费。首批按病种付费的7个病种分别是:阑尾炎切除、子宫肌瘤切除、疝修补手术、全髋关节置换术、白内障手术、大隐静脉曲张手术、痔疮手术。

  按病种付费的费用主要依据按近3年历史数据测算出的不同病种的平均费用,同时参考按临床路径测算的付费标准,以及全国、全省和本市同级医疗机构治疗费用。

  由于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不同,相对于低级别医疗机构,高级别医疗机构能提供更好的服务,因此给予高级别医疗机构较高的费用标准,每相差一个级别费用调整系数浮动5%。

  按病种付费时,并发症程度严重、费用特别高的病例,需经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予以补偿。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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